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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吉林大学十佳班级”“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09

校学字【2017】212号

各学院:

根据《吉林大学十佳班级评选办法》《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7年“吉林大学十佳班级”“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10月---2017年11月

二、十佳班级评选条件

1.班级干部、团支部干部政治思想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工作制度健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带领班级争上游;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好人好事多,学年内全班同学无纪律处分;

3.有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课堂出勤率高,没有借故缺席和无故旷课者,大多数学生学习成绩优良,班级成绩年级名列前茅。在本学年考试中,无违纪现象;

4.能够成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小组,并定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党员和积极分子比例较高;

5.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积极开拓创新;

6.注重保持良好的寝室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班级寝室卫生达到学校阳光寝室的标准;

7.积极自觉地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绝大多数同学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志存高远、团结友爱、关心集体;

2.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道德品质好;

3.学年专业排名前10%;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心理素质好,人际关系和谐。

(二)具体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十佳大学生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连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一等奖学金,外语成绩优秀;

2.大胆进行科研尝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成果突出;

3.品德高尚,大力弘扬正气,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事迹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4.社会工作成绩突出,或参加校级以上活动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5.热心公益事业,向社会及他人奉献爱心,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四、评选程序

1.第一阶段(10月9日-10月20日):各学院成立推荐小组,推荐“十佳班级”候选班级1个,“十佳大学生”候选人1名,推荐结果须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

2.第二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班级和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召开初评答辩会,根据现场投票结果确定进入终审答辩的候选班级和候选人各20个;

3.第三阶段(11月上旬):学生工作部组织召开终审答辩会,学校评审委员会和学生代表现场投票,评选产生2017年“吉林大学十佳班级”“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并在校园网公示。

五、具体要求

1.“吉林大学十佳班级”“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是我校本专科学生班集体和个人的最高荣誉,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评选,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和程序进行推荐,确保推荐和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2.请各学院填写《吉林大学十佳班级推荐表》《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并分别报送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同时,需提交推荐及公示情况报告。

3.所有事迹材料都要以第三人称撰写,《推荐表》和详细事迹材料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应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

4.各学院须于10月20日前(公示起始日期最晚为10月15日)完成公示工作,并于10月23日下午3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指导中心(鼎新楼C区244室),报送材料同时,进行初评答辩抽签。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hh@jlu.edu.cn,请标注十佳大学生+学院+姓名,十佳班级+学院+班号。

联系人:曹欢欢

联系电话:85167165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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