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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5


各学院、机关学生工作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引导我校辅导员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现将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论文第一作者为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专职辅导员、机关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二、论文要求
  1.论文选题参考: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论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3.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
  4.论文要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参考文献标注请遵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5.论文评选由学校统一上报,不接受个人单独参评。
  6.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
  三、申报要求
  各学院、各部门将参评论文、《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和《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汇总表》(见附件)的电子版于2017年12月11日(周一)18:00前,统一发送至学工部电子信箱xsgz@jlu.edu.cn。同时将论文纸质版和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学工部学生工作研究及信息化办公室(鼎新楼C242室)。
  四、相关说明
  1.参评论文总体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否则取消获评奖项。
  3.获奖论文第一作者将参加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
  4.获奖论文将择优在《高校辅导员》上发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婷婷
  联系电话:0431-85166907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