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简化研究生延期住宿办理流程,学校自今年暑期将申报方式优化为“在学生公寓有床位的研究生,如果无需在学校住宿,需要按照研究生退寝规定办理退寝手续,时间为每学期周第一、第二周以及放假前两周,在此期间未办理退寝手续者将视为保留床位,并继续收取住宿费。”
学生工作部将汇总延期毕业且在学校有床位的研究生住宿信息,并将其转发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9月26日前通知学生本人核对住宿信息及收费标准,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5168287。
根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反馈的信息,学生工作部将于9月27日上报财务处,扣取住宿费用,因涉及学生住宿费用问题,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确保通知到学生本人,做到信息无误。
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