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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大学“红色园丁”工作论坛(沙龙)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7


校学字〔201913

校内各有关单位:

《吉林大学“红色园丁”工作论坛(沙龙)试行办法》经20181119日吉林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第7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学生工作部

                               201935







吉林大学“红色园丁”工作论坛(沙龙)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提升学工干部素质能力,推进学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红色园丁”工作论坛(沙龙)面向全体学工干部,是学工干部交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的重要平台和学工队伍教育培训体系的有效延伸,也是提升学生工作质量、服务学生成长发展,培育“又红又专”时代新人的重要举措。

第三条 “红色园丁”工作论坛(沙龙)以强化学工干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意识和能力为目标,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政策文件解读,前沿理论研讨,学习心得分享,工作案例分析和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等内容。具体分为年级组论坛、专项工作论坛和主题沙龙等三种形式。

第四条  “红色园丁”工作论坛(沙龙)在吉林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简称学工委)指导下开展,每年向学工委集中报告一次论坛(沙龙)开展情况,学工委秘书处、学生工作部统筹协调。


第二章 年级组论坛

第五条 年级组论坛是辅导员横向学习交流的重要载体,突破以学院为单位的工作模式,强化相同年级、不同学院辅导员的沟通协作,探索和形成难题共解、经验共享、群策群力、互相促进的学生工作机制和良好氛围。

第六条  年级组论坛聚焦同年级学生的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以讨论研究学生成长发展特定阶段的共性问题和教育管理方面的主要工作为重点,遵循育人规律、强化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分年级分层次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七条 为提高论坛质量,学生工作部为每个年级组遴选配备专家组,专家组设置组长1名,成员2名。专家组负责每期论坛的主题选定、活动召集和论坛主持及总结点评,指导形成论坛成果。

第八条 各年级组论坛设置联络秘书1名,配合专家组联络论坛相关事宜,协调论坛举办场地,对筹备组织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做好各期论坛的材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存档等工作。联络秘书由学生工作部负责选配。

第九条 各年级组根据实际情况,在专家组建议下划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具体负责一期论坛的组织筹备和总结上报等工作。每期论坛主发言人一般为筹备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也可邀请校内或经学生工作部批准的校外有关专家做主旨演讲。

第十条 各年级组论坛原则上应定期举办,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期,每年至少举办4期。各年级组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召开论坛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年级组每月举办1期论坛。年级组成员应积极参加本年级组每期论坛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其他年级组辅导员和机关学工干部可自愿选择参加。负责多个年级工作的辅导员,应选择一个年级组参加,同时要主动参加其他相关年级组论坛活动。


第三章 专项工作论坛

第十一条  专项工作论坛主要就某一项或几项具体任务、具体工作、具体问题进行研讨交流或集中学习,是学工干部专题教育培训的重要平台,也是加强学工系统与学校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 专项工作论坛对标中央和上级有关精神及要求,聚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围绕学生健康成长发展诉求,以宣讲政策文件、解读时政热点、沟通观点理念、提出举措办法、解决难点问题等为重点,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一线优秀骨干作权威解读、业务辅导或研讨交流。

第十三条 专项工作论坛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办,可由相关单位或有关人员提议发起,学生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负责论坛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等工作。每期论坛参加人员范围,根据论坛内容确定。


第四章 主题沙龙

第十四条 主题沙龙是学工干部交流思想、交锋观点、交融理念的重要途径。推动学工干部在轻松自由的氛围和激烈碰撞的讨论中,各抒己见、汲取智慧,以前瞻性思维研究共同关心关注的学生工作相关话题。

第十五条 主题沙龙可采取读书会、分享会、午餐会、微课堂等形式,以探讨前沿理论、分析热点问题、排解工作困惑、分析现实案例、交流学习心得等为重点,激发学工干部成长发展的自觉性和内生动力。

第十六条 主题沙龙不定期举办,可由学工干部个人或多人发起。学生工作队伍中的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应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积极申请和召集论坛活动。全体学工干部自愿报名参加。学生工作部负责协调和协助沙龙活动开展。


第五章 管理考核

第十七条 红色园丁工作论坛(沙龙)实行审批管理,论坛(沙龙)召集人或召集单位须于活动举办前一周提交申请,经学生工作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活动所需必要经费由学校专项支持。

第十八条 年级组论坛和专项工作论坛实行考勤制度,年级组论坛每名年级组辅导员每年原则上至少参加3次。主题沙龙采取参与登记制度,每名辅导员每年至少选择参加1次。学生工作部门人员每人每年至少参加2次工作论坛(沙龙)。

第十九条 每期工作论坛(沙龙)都应安排专人做好记录,结束后认真填写总结登记表,并于一周内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同时提交主发言人(主题演讲人)的发言提纲或全文,或主要观点综述。相关工作由论坛专家组组长或主办单位、召集人负责。


第六章 功能拓展

第二十条 积极发挥三种论坛(沙龙)形式的互补功能。计划在年级组论坛、专项工作论坛做主题发言的学工干部,个人可先期申请发起主题沙龙,充分研讨交流,完善发言内容和观点。年级组论坛达成的高质量成果,或需在更大范围、更广层面研究探讨的问题,以及需要进一步推动解决和深化的主题,可由本年级组发起举办专项工作论坛。

第二十一条 红色园丁工作论坛(沙龙)为开放性平台,学校各部门(单位)、各教职工均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举办专项工作论坛或主题沙龙的建议或申请,与学生工作队伍深入沟通交流,听取或反馈有关意见建议。对于各类论坛(沙龙)提出的共性问题或共性困难,学生工作部将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及办法措施,并做好反馈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注重各类论坛(沙龙)成果转化,各期论坛(沙龙)应主动对发言内容、主要观点、研讨成果进行梳理总结,理论提升。优秀成果将通过制作工作汇编、案例文集、白皮书或设立实践专项、科研课题等形式进行推广和深化,或择优推荐至校内外相关刊物、媒体发表,同时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