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日常管理,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校外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开展本科生校外居住审核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2月24日至3月9日
学院审核时间:2月24日至3月11日
二、面向对象
全校在籍本科生
三、申请条件
1.因身体状况、传染病、心理及精神类疾病不适合居住在学生宿舍的学生;
2.因学习成绩原因或自我约束能力差,父母要求陪读的学生;
3.因校际交流满1个学期的学生;
4.因出国学习4个月以上的学生;
5.因外地实习满1个学期的学生;
6.其他学校认定可以申请校外居住的特殊情况。
四、审批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入“校外居住”模块,填写《吉林大学本科学生校外居住申请表》和《吉林大学本科学生校外居住协议书》,学生签字确认。
2.家长知情同意
学生家长需在《吉林大学本科学生校外居住申请表》和《吉林大学本科学生校外居住协议书》中,签署意见,同意学生校外居住并签字确认。
3.辅导员审核
辅导员需核实学生校外居住的原因,并与学生家长确认相关信息,并签署意见。
4.学院审核
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校外居住学生的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智慧学工系统中,并将材料存档备查。
5.党委学生工作部核查
智慧学工新增“是否保留床位”信息项,选择“否”的学生名单将上报财务处,为学生办理住宿费退费事宜;选择“是”的学生,住宿费正常收缴,不予退费。
五、审核材料
1.学生需填写《吉林大学本科学生校外居住申请表》和《吉林大学本科学生校外居住协议书》,一式两份,学生留存一份,学院留存一份。
2.因身体状况、传染病、心理及精神类疾病申请校外居住的,还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学院与家长要签署校外居住补充协议书(一式两份)。
3.因学习成绩原因或自我约束能力差申请校外居住的,学院需与家长签署校外居住补充协议书(一式两份)。
4.因校际交流满1个学期申请校外居住的,学生需提供相关文件或通知证明。
5.因出国学习4个月以上申请校外居住的,学生需提供国外学校邀请函或相关文件证明。
6.因外地实习满1个学期申请校外居住的,学生需提供实习单位的邀请函或相关文件证明。
六、注意事项
1.校外居住以学期为单位进行申请及审核,如学生长期申请校外居住,也需要每学期在系统上提交申请,学院审核。如未在系统提交,将无法办理退费等事宜。
2.各学院要对校外居住的学生逐一建立档案,主动做好校外居住学生的管理工作,向学生讲明校外居住要求,加强安全教育、文明教育,提醒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
3.各学院要密切关注校外居住学生思想及行为动态,精准掌握每名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不出现管理漏洞,确保学生健康安全。
4.学生校外居住期满后,及时到所在学院申请办理回校住宿手续,并按期回校居住。
联 系 人:司镇通
联系电话:85168010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