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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级本科新生档案整理与移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1

各学院:

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档案管理办法》(校发〔202112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学校集中存管,学院具体管理的原则,党委学生工作部现开展2025级本科新生档案整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档案整理

(一)整理时间

915-930

(二)新生档案材料

1.学籍材料:考生报名登记表、学生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等。

2.社会实践材料:考核考察、社会实践、思想鉴定等。

3.党团组织材料:团员证、团员登记表、入团志愿书等,基层团委应留存《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复印件。

4.体检材料。

5.奖惩材料:表彰奖励证书、处分文件。

省份不同,档案内材料有所不同,学院可酌情掌握。

(三)整理要求

1.学院成立“学生档案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组长,学院专、兼职(2+3)辅导员担任组员,全程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2.学院在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时,应认真核查新生档案材料,如发现档案材料缺失情况,辅导员应指导学生向生源所在学校催调补齐。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补齐的,须在档案材料登记册上注明。

3.档案移交至学校集中存管前,需更换吉林大学学生档案袋,档案完整后,密封档案加盖学院公章,统一移交至档案管理科。

4.废弃的原高中档案袋、封条,应由学院负责人二次检查确认无文件后,经碎纸机粉碎,丢弃至教学楼内垃圾箱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5.学院转出的新生档案需做到准确、完整、齐全,不得私自扣留、丢弃材料,做好档案内部材料备案、保密工作。

二、档案移交

1.移交时间

109-122日(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2.档案整理完毕后,填写《新生档案移交单》(附件2),移交单顺序为档案存管顺序。

3.双方经办人当面核验档案密封完整(学院经办人为年级辅导员老师本人),核对无误后履行移交手续,在档案盒密封处加盖学院公章。

4.请各学院在档案移交日期前完成档案整理工作,在规定移交时间内,提前与学生档案管理科预约移交档案时间。

5.《新生档案移交单》电子版请于档案移交前发送至邮箱:zhangleilei@jlu.edu.cn

6.档案移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新生档案移交单》、学生档案(以移交单明细排序)、学院公章。

学生档案管理科联系人:刘若盈 吴高竹

联系电话:85168234

团组织档案校团委联系人:候博宇

联系电话:85166558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202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