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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费减免办法

发布日期:2015-12-12 点击:

吉林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流程(2015-12-12)

1、学生申请。学生自接到学校通知起按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包括: 

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2份;

2)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2份;若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需填写二次就业证明,于毕业当年11月底前上交学校;

3)《吉林大学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批表》1份;

4)根据需要,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2份。

2、学院初审。学院代偿工作小组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加盖学院公章。

3、学校评审。学校财务部门对申请学生的学费和贷款金额核实后加盖公章;资助管理中心进一步核实后加盖公章。

4、上报推荐名单。学校将推荐名单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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